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卞某、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原告均胜诉:
一审: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312769 元;
二审: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终审后,被告卞某、石某仍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主张:1. 两审判决事实依据不足,18 张借据含有利息,取款记录与借据时间金额不能对应,现金交付不符合常理,再审申请人仅收到 465356 元;2. 两审判决对微信聊天记录不予采信无法律依据,记录证明借款含有利滚利、砍头息。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被申请人王女士继续委托江苏盈喆律师事务所顾倩律师代理再审审查程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后,最终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案件难点:
1. 再审审查为司法救济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启动再审后果严重
再审审查是民事诉讼的特殊救济程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旦裁定再审,原生效判决将面临被撤销或改判的风险,当事人已胜诉的权益可能全部推翻,代理压力极大。
2. 再审申请人从 "常理推断" 角度攻击生效裁判
再审申请人不再单纯主张事实错误,而是从 "现金交付不符合常理"" 借款不含利息不符合常理 ""被申请人不可能认可对其不利的事实" 等经验法则角度,试图动摇两审判决的事实基础,论证角度更为隐蔽。
3. 反复主张聊天记录应被采信,挑战证据采信规则
再审申请人重点攻击两审法院对微信聊天记录的采信结论,主张两审判决不予采信无法律依据,试图通过证据规则的争议撬动案件实体认定。
4. 三级法院审理周期长,当事人精力消耗大
案件从一审、二审到再审审查,历时近两年,当事人面临巨大的时间成本和心理压力,需要代理律师持续保持专业水准,确保每一个程序都不出纰漏。
律师代理成果:
江苏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卞某、石某的全部再审申请,一审、二审判决得到省高院的司法确认,案件终局定分止争。
三级法院全部胜诉,债权彻底稳固 案件历经连云区法院一审、连云港中院二审、江苏省高院再审审查三级法院审理,原告方全部胜诉,312769 元债权得到三级法院的层层确认,法律效力极为稳固。
再审申请理由全部不被采纳 再审申请人提出的 "事实依据不足"" 借据含利息 ""现金交付不符合常理"" 聊天记录应采信 " 等全部再审理由,均未被省高院采纳。
省高院明确认可两审判决的事实认定逻辑 省高院在裁定中明确指出:借据中未包含利息,再审申请人无证据证明有利息约定;再审申请人在另案中曾自认借款 65 万元,陈述前后不一。这意味着两审判决的裁判思路得到了省高院的完全认可。
律师作用:
1. 精准把握再审审查标准,聚焦核心争议
顾倩律师深刻理解再审审查的法律标准 —— 再审审查并非重新审理全案,而是审查生效判决是否存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再审事由。律师围绕再审申请人的各项理由,逐一论证其均不符合法定再审条件,从程序门槛上守住了生效判决的稳定性。
2. 有力回应 "常理推断" 式抗辩,坚守证据裁判原则
针对再审申请人以 "不符合常理" 为由否定现金交付和无利息约定的主张,律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指出: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最直接的书证,18 张借条均未约定利息;再审申请人主张利息约定却无任何有效证据;不能以主观推断的 "常理" 推翻客观书证。该观点最终被省高院采纳。
3. 巧用另案自认矛盾,强化事实认定基础
律师向省高院重点指出:再审申请人在另案庭审中曾自认 "借了 65 万元",与其在本案中主张的 "仅收到 46 万余元" 存在明显矛盾,陈述前后不一,不足采信。省高院在裁定书中专门援引了这一理由,成为驳回再审申请的重要依据。
4. 系统梳理三级审理脉络,展现裁判一致性
律师在代理意见中系统梳理了一审、二审的审理逻辑和认定结论,清晰展现两级法院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上的一致性和严谨性,论证生效判决不存在任何法定再审事由,为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提供了坚实的论证基础。
5. 全程代理三级程序,提供持续专业保障
从一审立案、财产保全,到二审应诉,再到省高院再审审查,顾倩律师全程代理本案三级审理程序,始终保持高水准的专业代理,确保每一个程序环节都扎实到位,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彻底的、终局的胜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