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概况
两位委托人系死者亲属,老人在未移交市政的封闭路段被外卖骑手骑行摩托车撞倒,经长期抢救无效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该案涉及骑手、外包公司、供应链公司、两家保险公司、两家地产公司,被告多达 7 个,法律关系极为复杂;案件由上海法院审理,事发地在大连,属于跨区域重大生命权纠纷。
委托人承受丧亲之痛,且前期垫付巨额医疗费,维权难度极大。姜梦怡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追加全部责任主体,最终为委托人争取到保险与地产公司的双重赔偿。
二、案件难点
1.被告主体众多、责任混乱:涉及骑手、外包公司、雇主责任险、交强险、路段管理方、全资股东等;
2.事发在封闭施工路段,不属于法定 “道路”,能否按交通事故处理存在争议;
3.保险公司以 “先出险后投保” 拒赔,雇主责任险理赔陷入僵局;
4.施工单位以已设土堆封堵为由拒责,主张无过错、无警示义务;
5.跨区域诉讼,上海法院审理、大连事发,调查取证难度大。
三、律师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1.全主体起诉,不漏任何责任方
将骑手、配送公司、供应链公司、交强险公司、雇主责任险公司、施工单位、股东全部列为被告,最大限度覆盖赔偿来源。
2.固定死亡与事故因果关系
提交法医鉴定、病历、医疗费票据、尸检报告,证实事故撞击→重伤→并发症→死亡的完整因果链。
3.主张交强险优先赔付
即使事发封闭路段,依据司法解释可参照交通事故处理,判决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
4.追责施工单位管理过错
举证证明虽设土堆但未有效封堵、未设警示、允许社会车辆进入,管理存在过错,应承担 10% 赔偿责任。
5.刑事与民事并行,最大化维护权益
配合骑手刑事和解,同时不放弃民事追责,实现保险赔偿 + 施工单位赔偿双落地。
四、法院判决结果
1.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委托人180200 元;
2.路段施工单位赔偿委托人207551 元;
3.两项合计近 40 万元;
4.驳回对其他被告的诉请,争议部分另行处理。
五、案件典型意义
1.封闭路段出事,照样可索赔
道路以外通行致人损害,参照交通事故处理,交强险仍需赔付。
2.施工路段未有效封堵、无警示,管理方必须担责
仅堆土堆≠尽到管理义务,造成事故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多主体案件必须 “全告”
骑手、公司、保险、场地管理方一并起诉,才能实现足额受偿。
4.刑民并行,不影响民事索赔
骑手刑事谅解赔偿,不影响家属向保险公司、管理方另行主张民事赔偿。
六、律师提示
姜梦怡律师提醒:
·发生重伤、死亡类侵权案件,第一时间固定事故现场、监控、病历、票据、鉴定、责任主体信息;
·涉及外卖、快递、跑腿等平台用工肇事,务必同时起诉骑手、公司、保险公司;
·涉及工地、封闭道路、未移交路段伤人,可一并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单位责任;
·跨区域、多被告、刑民交叉案件,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高胜诉率与回款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