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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发布者: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266人看过


这是一个实践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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