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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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合伙人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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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刑事辩护律师//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立案量刑标准

作者:叶建民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35次举报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江苏法院立案量刑标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定刑为二年以下: 


1.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2000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50张以上的;   

2.邮票票面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1000枚以上的; 

3.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5000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100张以上的; 

4.非法获利累计1000元以上的; 

5.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二)以下情形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参考江苏2003年标准): 


1.伪造有价票证的票面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或者非法获利1万元以上的;

2.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票面数额在4万元以上的,或者非法获利2万元以上的。


叶建民律师(电话13962067763)毕业于南京大学,执业20年,执业经验丰富,特别擅长办理刑事案件,现任江苏金链子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盐城
  • 执业单位:江苏金链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920********3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