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乃文律师

  • 执业资质:14419201010******

  •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公司犯罪刑事自诉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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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知名刑事律师案例,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案成功取保候审,天钻律师维护当事人权益

发布者:周乃文律师|时间:2025年10月12日|分类:取保候审 |161人看过

前言:在职场中应保持法律意识,不应盲目服从上级违法指令。何某因老板要求处理涉及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的文件,不慎涉嫌犯罪。经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专业辩护,成功爲其争取到取保候审。

【案情回顾】

何某就职于东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在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老板指示何某处理文件事宜,内容涉及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何某因法律意识不足,未识别行为违法性,按指示执行操作。后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发现何某行为,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立案侦查,并对何某采取羁押措施。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及时会见了何某并深入分析案情,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1、受指使且主观恶性小:何某系在老板明确指令下实施行为,并非主动策划或主导犯罪,更多是基于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主观恶性较低。

2、在案件中作用次要:何某仅负责部分执行环节,处于从属地位,对犯罪行为推动和危害结果发生所起作用有限。

3、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结合其主观态度、案件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办案结果】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依据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及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经审查,采纳律师部分观点,认定何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情形,决定对何某取保候审,期限自2023年10月22日起,并要求缴纳保证金叁仟元。律师及时通知家属准备保证金及接人事宜,何某暂时恢复人身自由,案件继续依法处理。案号【东公取保字[2023]331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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