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乃文律师

  • 执业资质:14419201010******

  • 执业机构: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公司犯罪刑事自诉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东莞专业刑事律师周乃文讲解: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我可以零口供吗

发布者:周乃文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4日|分类:刑事辩护 |263人看过


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我可以零口供吗?

这个其实涉及到沉默权的问题,不过刑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相反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在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的时候,有如实回答的一个义务。

但是刑诉法同时又明确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也就是不得强迫自证其有罪的一个法律规定。

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当我不想说的时候,办案人员不能强迫我去说,因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也是认定案件的事实或者证实自己有罪的直接证据或者是关键证据。你明白了吗?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