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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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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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690人看过

依据《劳动法》规定,农民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时,书面合同容易提供可靠、合法的证据,便于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

(2)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具备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期限;二是工作内容;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是劳动报酬;五是劳动纪律;六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八是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条款。

(3)劳动合同的订立要遵循法律、法规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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