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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704人看过

结婚需要具备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符合禁止结婚的条件和结婚双方须为男女异性关系四个条件。

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结婚包括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和传统意义上的结婚上,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即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婚姻即告生效;传统意义上的结婚是指正式举行结婚仪式完毕,双方正式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二者有一定的区别,从法律意义上讲,男女双方完成登记,尽管未举行婚礼,在传统意义上并未结婚,也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在传统意义上,结婚也包括未经登记的情形。本书结婚的概念特指法律意义上的结婚。

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故根据《婚姻法》之规定,其成立需要一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都有结婚的合意,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欺骗的手段,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干涉。《婚姻法》第三条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都没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都是无效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3)符合禁止结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重婚。

(4)结婚双方须为男女异性关系,我国法律上不认可同性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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