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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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后果与离婚后孩子对财产的分割问题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845人看过

一、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离婚不但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从而引起夫妻人身财产关系的消灭,而且还将由此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期间所负债务的清偿、经济帮助、离婚损害赔偿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望等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二、离婚后孩子可以分财产吗?

1、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有工作,或者虽然有了工作,但并没有对家庭财产有贡献,那么就没有孩子的分。

2、是否有孩子的分额,不以孩子归谁抚养来确定。好多人都认为孩子归我抚养,就应当有孩子的分额是错误的。

3、认为孩子归我抚养,就应当多分我财产的观点也是错误的。是否多分财产,与孩子归谁抚养没有关系,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1、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有工作,或者虽然有了工作,但并没有对家庭财产有贡献,那么就没有孩子的分。

2、是否有孩子的分额,不以孩子归谁抚养来确定。好多人都认为孩子归我抚养,就应当有孩子的分额是错误的。

3、认为孩子归我抚养,就应当多分我财产的观点也是错误的。是否多分财产,与孩子归谁抚养没有关系,但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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