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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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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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对象专门针对高校学生v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360人看过


犯罪对象专门针对高校学生

由于高校学生涉世未深、防范意识薄弱、鉴别力不够、自制力不强等原因,从而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编造身份博取信任

不法分子在实施“校园贷”诈骗违法活动时,主要以“同门师兄师姐”或者校友的身份,通过网络与受害人套近乎,在获得受害人的信任后,便以可以帮助其找工作或者无息贷款为由,骗取受害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利用其身份信息在网络信贷平台上进行贷款,待贷款成功后便“人间蒸发”。

 

高额回报诱惑下套

不法分子先是在网络上向受害人吹嘘自己经济实力如何雄厚、人脉关系如何好,可以帮受害人找工作或者是利用其身份信息贷款后进行投资,受害人可以分到一定比例的红利等理由,以此诱惑受害人上当受骗。

 

被小额贷款公司骗了。

    被小额贷款公司骗了。起初经双方协商。我准备通过他们贷款3万块。分十个月每月只要还利息。170块最后一个月归还本金。签了合同之后。就要我交3000块钱保险费。然后又要交80%的保证金。交了验正经,之后又说我流水银行流水偏低,要80%才能通过。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前前后后交了23500。后来对方又联系不上了。现在到是报了警,但是两个多月了没结果。

     也不知道警察是怎么调查的。去问了一下,民警就说挂在系统上。有结果会联系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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