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雇主与保姆同居生子7年后分手争抚养权c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426人看过


雇主与保姆同居生子7年后分手争抚养权


我节约点,总比她没有工作好吧?昨日,同居7年的一对男女,为了和孩子问题走上法庭。男子为争孩子抚养权,当庭指出女方没有抚养能力。

  今年36岁的张丽诉称,2000年10月,她在劳务市场找工作时,认识了前来雇请保姆的李刚。随后,她到李刚家做保姆。2001年夏天,李刚与妻子离婚后,与张丽同居,两人还生育一女。今年7月21日,她与李刚及前妻的儿子发生矛盾,随后她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和李刚的同居关系,并要求分割财产等。

  看到双方都争孩子的抚养权,法官试图劝两个人和好。但由于两人不能达成共识,法官放弃了调解。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最好事先找婚姻纠纷方面的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