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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用花言巧语骗得对方结婚,被骗方能否主张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6日|分类:债权债务 |473人看过

一方用花言巧语骗得对方结婚,被骗方能否主张

    一方用花言巧语骗得对方结婚,该婚姻仍属于有效婚姻,被骗方不能主张该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还没有治愈的;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此外,结婚当事人不真实,即请别人冒充当事人去领的,也属于。

    因此上述以花言巧语骗得对方愿意结婚的,不属于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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