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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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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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性犯罪原因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1189人看过

一、性心理教育迟缓 

目前,我国青少年的性早熟期与五十年代相比要提前1至2岁。一般说来,十三、四岁的少女和十五、六岁的少男,都相继进入了性成熟期。这期间,他们还没有形成独立和健全的人格,缺乏驾驭和评判自己性行为是否合乎社会主义性道德与性法制要求的能力,特别是性心理教育相对迟缓,各种青春期问题,得不到及时足够的帮助和疏导,因此,性教育也就错过了阻止青少年性犯罪种子的萌芽期。

二、性规范教育滞后导致性道德观念错位

不少青少年对性道德存在模糊和错误的认识,有性罪错的男青少年甚至认为玩的女人越多,本事就越大。犯有性罪错的女青少年也只讲哥们儿义气,不辨好坏,完全丧失了羞耻感。性法制意识淡薄。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性罪错者在捕前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三、家庭性教育不当,父母不良行为影响

据调查,15%的青少年性罪错者是由于受父母等家庭成员违法行为的影响所致。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一些家庭为避免子女出现不良性行为,往往采取"囚禁教育法",严禁孩子跟异性交往。还有一些父母对子女采取"放牛吃草"式的管理模式,认为随着子女年龄增长,性教育则会无师自通。

四、学校性教育不力 

如今,小学生的性教育在教科书上还是"空白",中学生的性教育也只局限于生理卫生方面,即使严肃讨论性教育的文章书籍,也存在遮遮掩掩、点到为止、语焉不详的问题。

五、社会性教育薄弱 

青少年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喜欢猎奇,但往往缺乏思考和批判。他们中的有些人盲目崇尚西方所谓的"性解放"、"性自由",认为"这才合乎人的本性"。但他们根本不知道"性自由"的实质是性的混乱,道德的沦丧,性病的蔓延,人类的退化。导致青少年由好奇到模仿,由不健康心理到犯罪。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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