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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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金首饰如何处理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0年10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615人看过


离婚时金首饰如何处理

  金首饰应该属于第18条中所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范围,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应当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来处理。因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侧重于专用而非生活用品,金首饰的专用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离婚并不当然就进行分割了。这是对个人财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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