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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奸未遂,能判几年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311人看过

核心提示: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强奸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强奸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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