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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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涉毒不怕爆丑闻 就怕没新闻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498人看过

现今对于某些演艺明星此起彼伏的吸毒事件,公众或已产生了一种“审丑疲劳”。若问还有什么方面值得说道一下,我看便是个别“毒星”的事后表态了。譬如,宁财神获释后首次亮相某歌手新专辑发布会,当被问:“后悔以前做这样的事情吗?”他回答:“完全不后悔,这个有什么后悔的。”又如,3年前,因涉嫌吸毒而被北京警方拘留的香港艺人莫少聪离开看守所之后,据香港媒体报道,其经纪人以“小祸是福”来解释此次事件。

不怕爆出丑闻,就怕没有新闻。随着一桩桩“明星吸毒”事件的揭开及推进,无论现实隐喻,还是业内揭秘,人们越来越确信了这么一种存在:有那么一拨涉毒艺人,即便东窗事发、丑闻传开,却并不觉得有多丢脸和羞耻;在其受到法律法规的惩戒之后,还自以为好似“镀”了一层“金”,要么无所畏惧,要么借此搞起了“负面营销”。以宁财神为例,他为何敢刚迈出看守所的大门,便马上忘记了当初因吸食冰毒被警方抓获时的耻辱,以及获释之时赶紧发布的微博道歉?原因无非在于,他认定一点,吸毒这种违法行为和负面形象,不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造成影响。

明星“不悔”被爆吸毒,是因“不怕”财路受阻。在一些西方国家,各行各业对名人的道德要求都有着严格的限制规定,比如明确有不良行为禁止代言广告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日前与北京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签订《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就显得很具针对性和必要性。明星不仅仅要以“艺”引人,更该以“德”服人。那么,除了法律“禁毒”,这样的行业和舆论“禁毒”,真的还需再严一些、再狠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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