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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4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237人看过


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家庭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做出协议后,双方应该遵守协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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