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遇到民事经济纠纷聘请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时,往往分不清全权代理和一般授权代理的区别。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等 诉讼权利,而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 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分清两者区别对于恰当地授权、维护自身权益是很有必要的。另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 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 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此外,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还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
此外,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对于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律师可以拒绝接受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