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情人恩爱千万可别叫错名,日前,江苏发生一起新郎在洞房花烛夜叫错名字,导致婚结不成,双方对簿公堂,面对一场婚约财产纠纷。
新婚之夜叫错名夫妻成怨偶
24 岁的孙某是江苏宿迁人,之前一直在外打工,虽然曾交过女朋友,但却因种种原因没能结婚。去年10月他回到老家,经人介绍与胡某认识。在双方家长催促下,两人交往2个多月就决定在去年底结婚。两人都是农村人,双方在谈妥男方送给女方金首饰、摩托车和聘金后,就准备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
就在孙某迎娶胡某当天,喝得醉醺醺的孙某回到房间后,面对新娘脱口喊出了别的女生名字,胡某刚开始还以为听错,可是仔细一听的确不是自己的名字,当场就吵闹了起来。洞房花烛夜泡汤了,胡某觉得这事让她太没面子了,第二天一大早就直接回娘家。事后,孙某几次登门道歉,还找介绍人从中说和,表示自己当时喝醉,根本不记得说过什么话;但是不管怎样,胡某就是不同意跟他回去。
起诉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双方一直僵持到今年2月,孙某觉得实在无法忍受了,反正也还没登记结婚、领结婚证,干脆解除婚约。不过,孙某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包括金首饰、摩托车和2万元现金。胡某认为孙某有过错在先,坚决不愿意返还财物。孙某一怒之下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告上法庭。
宿迁市宿豫区法院认为,孙某送给胡某的彩礼是以婚姻成立为目的,双方在经过调解后也无法和好的情况下,胡某应该适当返还彩礼,最终判决胡某返还金首饰、摩托车及1万元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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