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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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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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定金3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0年02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205人看过


违约定金

签合同付定金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签订买卖合同时,大部分卖方都会要求买方先行支付部分定金,目的就是了确保买卖合同能签订或正常履行。

定金,实质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定金不得超过总标的价值的20%,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给付定金方违约的,可以要求返还超过20%部分的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的,超过20%部分的定金无需双倍返还。最好事先找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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