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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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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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377人看过

方法二: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

  此外,夫妻双方一旦发觉夫妻关系行将破裂时,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时那样把财权交给一方;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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