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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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277人看过

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它们二者有以下根本区别: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

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三、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

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四、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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