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起源于司法活动,历史上最早的“律师”是古希腊雅典城邦国家的“雄辩家”和古罗马的“辩护士”,一直到罗马帝国时期建立律师制度,律师的身份才正式确立。10如今律师作为现代社会中的一种职业,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律师作为法律专家,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使公民及社会组织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包括公权力的侵害),以实现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虽然律师不是国家机构的正式公职人员,但是法律却赋予了其重要职责。美国是西方文明史中第一个规定享有律师权利的国家,“在美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律师、公诉人和辩护律师是核心人物”,“美国最高法院规定不论被告人支付律师费用的能力如何,只要被告人没有被提供律师帮助,他就不能因有罪判决而被监禁”。德国规定,律师是独立的司法人员。法国《关于改革司法上的一些专门职业的法律》中规定,律师是以使诉讼程序与司法活动得以完满进行的法律工作者之一。由这些规定可见,律师是确保公平审判所必需的对许多被告人其他权利的必要保护。
律师作用的有效发挥,直接影响着该国的文明发展水平和法治发达程度。中国正在朝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迈进,为发挥律师作用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中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律师作用的发挥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石。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法律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哪里有法制建设,哪里就会有律师的足迹。
律师的作用是什么?当事人打官司要不要请律师?
律师是精通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经过系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学习,通过了国家举办的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持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律师执业证书。因此,当事人在寻求法律帮助时,一定要找准持有上述两证的真律师,不要被无证而自称“律师”的人蒙骗,否则你的案子就很可能“身处险境”了。
律师既然经过专业和系统的法律学习,加上处理案件积累的经验,律师就能为实现当事人的请求找到一条合法而快捷的途径。许多当事人无从下手或多方求助无门的案子,来找律师后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有的甚至达到了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有法律问题时,能多多寻求律师的帮助。
那么,当事人打官司要不要请律师呢?本人建议,除非当事人经济确实很困难,否则应考虑请律师。当事人打官司没有委托律师的原因很多,大多数人都是为了想省一笔律师费。殊不知,这一“节省”,反而使当事人付出更多。
本人是一名执业三十年的律师,所见由于当事人没有请律师,因此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是律师费的数倍的案例太多了。最近接触的一件某旅行社与游客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于该旅行社不清楚法律的规定,向游客赔偿了14800元营养费。在该案中,旅行社依法是不用赔偿营养费的,但由于旅行社没有请律师,造成本不用付但却支付了这笔钱。如果旅行社委托了律师就完全可以避免此损失,而该案的律师费还不足5000元,这其中的差额一看就明了了。这是典型的当事人支付一点小小的律师费就可以避免一个大的损失的实例。
另有一个我所经办的案件也很典型。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欠款46000余元,该债务有被告亲笔立下的欠条为证。被告本人及他所问过的亲朋好友都认为被告应还钱。被告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找到我,了解案情及看了证据后,我告诉被告:原告虽持有你写的欠条,但原告不应起诉你,该债务不应由你偿还。被告听后非常惊讶且将信将疑,被告决定委托我办理此案。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原告败诉,被告完胜。该案只收取律师费1800元。试想,如果被告未请律师,他就不懂得向法院陈述不该还钱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被告很可能被判决偿还46000余元。这是又一起当事人支付小小律师费博弈一个大的利益的实例。
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在庭审中,一方委托了律师,另一方没有律师,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知之甚少,另一方在法庭上会明显处于劣势。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他在法庭上完全不懂为自己辩护,有的甚至一句话也说不出,这样就很难得到从轻处罚,因为法官不会专门为被告人找寻使被告人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这正是律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