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概念
宣告死亡,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公民被宣告死亡后,也许在事实上他还活着,但是在他原来生活的范围内,在法律上他已经死亡,主要产生以下两个法律后果:
(1)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配偶可以再婚,而不算重婚,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2)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开始发生继承。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企业中的特殊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1条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