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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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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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营销的谋略;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9日|分类:经销代理 |380人看过

律师营销的谋略

  律师营销可以通过直接营销和间接营销来实现。

  所谓间接营销,就是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适当的造势、锻造,以积累声誉、关注度和影响力。间接营销方式分为三种:

  第一,法律(职业)模式。即律师通过在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中出色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来打造自身品牌并影响社会。诉讼律师可能会通过代理一个案件一夜成名,比如许兰亭因为代理刘晓庆的案件而成名,田文昌因为代理禹作敏案件而成名。非诉业务中,律师也可以通过其业务赢得市场。

  第二,政治模式。很多律师同时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是因为这些头衔凝结了优质公共资源,掌握着一定的话语权和特权。再如,律师参与一些国家宏观政策的制订,这样一方面使自己获得了一定的知名度,拓展了自己的业务,同时,也有利于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

  另外,关注社会公益也是一种政治手段,是实现法律产品和正义的结合,比如秦兵律师。

第三,文化模式。首先要树立自己在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比如,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风险投资领域内得到的认可。撰写著作、论文,参与培训也都是一种文化手段。其次,树立自己在公众意见领域里的权威。变法、改革牵涉权利、规则分配模式,好的律师要通过法律人的观察影响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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