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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4日|分类:人身损害 |342人看过

交强险赔偿

导读

交强险,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申请材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赔偿范围

1.法条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是机动车一方且有过错的,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机动车购买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与机动车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先行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是有限制额度的,超过了保险公司赔偿的额度,机动车方在责任范围内对受害人再进行赔偿。

    2.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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