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的情形:’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5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385人看过

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的情形:

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不予处罚的情形: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治安处理处罚法》规定哪些情形应当从重处罚?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有较严重后果的;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董补民/红霞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