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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需要履行怎样的手续?‘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5月19日|分类:保险理赔 |249人看过

申请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需要履行怎样的手续?

    从农村到城市某饭店打工,给饭店看停车场。雪大场地滑,我哥滑倒,被放行的车辆撞伤。车辆肇事后逃逸,因是套牌车,一直没找到车主。我哥来饭店时间短,饭店没给他办理工伤保险。事后我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饭店拒绝赔偿,连药费都不给出,理由是事故是我哥不注意引起的。现在我哥没钱,医院要停药。我听说《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请问,我们该如何申请?

    解答:《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条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第六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用人单位未按照第七条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不符合先行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先行支付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个人申请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提交所有医疗诊断、鉴定等费用的原始票据等证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保留所有原始票据等证据,要求申请人在先行支付凭据上签字确认,凭原始票据等证据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

    按上述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因工伤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基金先行给付,一、必须存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情形。二、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有关工伤的认定材料。三、应提交所有医疗诊断、鉴定等费用的原始票据等凭据,并在这些支付凭据上签字确认。四、保险基金先行给付的范围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董补民/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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