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母亲去世 生父养父同争抚养权;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1日|分类:离婚 |357人看过


母亲去世 生父养父同争抚养权

    陈和妻子毛在离婚后,他们的次女和母亲一起生活。2000年10月,毛同当地人吴结婚,吴成为小蕊的继父。今年4月,毛因为意外事故去世,陈便找到了吴,要求将小蕊带回抚养,但遭到了继父吴的拒绝。为讨回自己亲生女儿的,5月,陈将吴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两位父亲都在为小蕊的抚养权申诉自己的主张,但抚养权最后会归谁呢?继父吴认为,他与小蕊形成的继父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的去世而解除和消失。何况他与孩子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自己非常愿意抚养孩子长大成人,请求法院驳回陈的诉请;而亲生父亲陈则认为,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理所应当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坚持要由自己抚养孩子成人。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亲生父亲陈和小蕊所形成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与其离婚而消失,继父虽然与小蕊生活多年,但毕竟他与孩子是拟制血亲。虽然两人从感情上都愿意抚养孩子,但法院最后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归亲生父亲陈抚养,抚养费用自理。

最好事先找婚姻纠纷方面的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