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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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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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的证据意识/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0日|分类:经销代理 |390人看过

律师代理的证据意识

 打官司便是打证据,律师代理应当具备强烈的证据意识。证据构建基本的案件事实,案件事实搭建基本的法律关系,依据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照法律法规预测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合情合理合法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正确的法律风险提示。证据意识必须深入骨髓,贯穿于案件代理的整个过程。证据收集时,应明确基本的法律关系,明察秋毫寻找对应的证据,充分考虑证据的证明力、证据资格,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收集本方有利的证据。同时应知己知彼,考虑对方的辩护思路以及基本的证据体系,敏锐发觉其薄弱的环节,以点带面击破对方证据链条。庭审中不要放过证据的每个细节,敏锐思辨必能发现蛛丝马迹,切入突破点从而扭转局面。

说理充分必须证据充分,支持本方观点必须以证据为基石,反驳对方也应当证据当先,没有事实依据,天马行空、夸夸其谈只能让人云里雾里,不知所然。

本纠纷是本律师近期代理的案件,对方拖欠货款,开庭对方大放烟幕弹,大谈供货的产品质量问题,试图把局面搅混,以达到不支付或少支付货款的目的,本律师庭审中紧抓证据,通过证据发现证据背后的事实,证明对方证据的虚假性,从生活常理、交易常规、逻辑思辨等角度挖掘细节,层层推进,有力的反驳对方,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董补民/王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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