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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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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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种类归纳;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453人看过


诉讼时效的种类归纳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特殊诉讼时效:长短不一

  1年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年的: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4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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