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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加班,加班费要怎么算?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514人看过


试用期间加班,加班费要怎么算?

  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通常会有一段试用期,试用期间劳动者要接受公司的安排,按要求付出劳动。如果单位安排合理的加班,便要服从安排。并且,单位安排加班之后,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不过,试用期间加班,怎么计算加班费?可以先确定一般加班费的标准。

  按规定,一般加班费按照下面标准进行计算:

  1、平时加班,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

  2、休息日加班,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

  3、年休假加班:须经职工本人同意,如加班应该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虽然当前并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间加班费,但是根据劳动法律精神,试用期间安排加班的仍然需要支付加班费。不过因为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实践中,一般是按照以上的加班费标准进行计算。

  另外,按规定,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计算试用期间加班工资时,最终得确定不低于该标准。

  最后,在一些不正规的单位,试用期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加完班后又以未转正等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经跟单位协商还是不支付加班费的,建议劳动者可以及时去劳动部门举报或投诉,加班费较多的,可以在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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