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理智
《孙子兵法》智篇里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知己不知彼,一百一胜;知彼不知己,百战不胜。说的是要战胜就必须要知道对方和自己的情况,如果只是了解自己不了解对方那么这种胜算只是一种偶然性,如果是了解对方而不了解自己那么那么必败无疑。
人做什么事情前提就是了解自己,而人总是自己才是自己的最大敌人,自己才是自己最难了解的人,而且可以说最不了解自己的也是自己。也许你可以把对方剖析的正确无误,甚至他或她的下个动作,下句话都可以猜到,但对自己认识却始终做不到那么透析。
是啊,今天突然有人说我这人太理性,活的一定很累,突然想到了大学一时读过的一本书《情感与理智》。的确如此,如果一个人只是用理性去判断事情,去办事的话,我可以说一点都不累,而且很轻松,依据理性的规定一条一条套就是了;如果完全是用情感去做事,凭感觉去做的话,就会感情泛滥,会犯大错,往往自己看起来是有感情的表现,而恰恰违背道德伦理(例如社会上的小三,也许彼此确实真情实感但违背社会道德公俗)。这样自顾感情我行我素也无所谓生活着累。但人就是在理性与情感要兼顾着那么人就是很累了,而人毕竟是人,不可能没有情感,情感是人的自然属性,理性是人的社会属性。
我也许就像是前面说的那样,不是很了解自己。也许是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而总是用理性的一面来掩饰自己感性的一面,自己永远是在夹缝中生存着,有时确实很累。以前有人说我,如果理性与感性对立,我会毫不犹豫的站在理性的一面。当然我自己认为这对我的评价偏颇,但我又能去辩解什么呢?了解你的人不要解释也能了解,不了解的人永远解释不清,而且往往在她眼中成了辩解。
我今天又想到了自己高中的生活,那些同学早就不怎么联系,但除了我外又有谁能把一个一个五六年没见的同学的名字记忆全起来呢?这个我有信心,但我从来不会挂在嘴上,叫谁的名字,也许这就是自己的性格。还记得曾经课堂纪律不好,自己总是拍桌子发脾气,总是把在讲台上老师震惊。那时既有责任感的使然也有同学情谊的成分,我完全可以不顾他们自己学自己的。我何必管他们即伤和气又伤自己身体,那个时候也许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也不理性,总是用脾气来解决问题。不要说什么都忘了,在那个时候有部分女生说我冷血无情,直到高考完了,到各家串门,他们才对我发生改观。是啊,人生的悲哀莫过于此,等到离别时才发现对方的存在的意义,这对我来说确实是失败。所以,在后来的很多场合我都会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使自己的情绪稳定,不发脾气。尽量去理解对方,宽容对方,当然也许是对方在宽容我。我对这也表示感谢!
理性是一种表面坚强而内心却脆弱的要命,每当听到首曾经熟悉的歌会想起自己熟悉的人而热泪盈眶,那个人也许是自己的亲人,也许是好友或老同学而当自己正真见到这些人时,当这些人就在自己眼前时自己却无法去表达自己的喜悦和狂喜,把那份喜悦强压在自己的心里。我也一直想抽时间写写那几个大学室友,最近太忙(以后详细写)。说实在的我为自己热爱的事业忙忙碌碌不觉得有多累。
在情感上,记得新月派诗人徐志摩,在表达情感上可以说是没什么约束,不会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我记得他说过,“我于茫茫人海寻找灵魂之侣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是何等的洒脱,这中既有理性也含蕴着感性。完全摆脱理性控制的感情会是怎样?没有感性的理性是冷血的。人生在世不就是为了一份值得珍视的感情,一份自己热爱的为之执着付出的事业。在这茫茫人海中总是希望能找到个能读懂自己的人,而人海中总是让人很失望。要找个读懂自己的人确实那么的难,或许我自己就是个较为敏感的人或许对自己认识不够,当我碰到感情困惑总是从哲学的角度看。我是喜欢这个人,爱这个人,也正是因为自己喜欢这人,爱这人,所以不想去强迫和左右对方去做决定,不想把爱强加于她人身上,更不想把对她的爱成为一种伤害,宁愿自己受到伤害而选择转身默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