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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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律师的生存之本‘’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451人看过


诚信------律师的生存之本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而尼采则认定:诚信是一座阶梯,也是达到真理之前的手段之一。人间万事,诚则信,信则立。诚信是为人之道,也是律师的生存之本。诚信事关律师的业务发展和服务形象,事关律师业的公信和大局。诚信是律师的无形资产和无价声誉。律师应开诚心而布公道,在倡导和维护诚信方面起表率作用。诚信原则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现代民法将其吸收并赋予其法律的神奇力量,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誉,恪守诺言,诚实无欺,用善良的心理和方式取得权利履行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可以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的合法利益。律师是法律之师,是文明之师,理当亦是诚信之师。诚实守信,品行高洁,是律师道德修养的核心。律师不仅仅是诚信的倡导者,而且更应该是诚信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将诚信确立为所训内容之一,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诚心诚意为客户的利益着想,尽职尽责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不恰当的表诉或虚假的承诺;要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迎合委托人或满足委托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协助委托人实施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行为;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应当遵守行业竞争规范,靠业务实力职业威信人格魅力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律师执业秩序,积极维护律师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要不断提高律师的自身修养,对自己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高度负责,言必有据,言而有信,不食言、不反悔、不推卸责任,于点滴之间见功夫,于细微之外见精神,精心塑造律师的品格和执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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