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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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怎样适用‘’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294人看过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怎样适用

    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2、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义务。

3、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4、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怎么证明分居满两年,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怎样适用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实践中,离婚一方想要证明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还是会遇到很多困难的,就像怎样收集到法院认可的证据就是一大难点。离婚遇到困难的,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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