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主张哪些赔偿
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根据受伤程度的不同,伤者或者死者家属所能主张的赔偿项目也是不同的。
1、交通事故导致伤者受伤住院治疗,伤者可请求以下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2、交通事故致使伤残,伤者可请求以下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3、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死者近亲属可请求以下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提到了残疾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应适用什么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 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之后,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呢?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会因伤残者的年龄不同有所区别,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有这样一种情形,伤者虽然达到一定的伤残级别,但并不影响其工作,这种情形又该如何对待呢?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 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许多人会把残疾赔偿金误以为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金,那请问王律师,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 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又该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数额?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也会因为死者的年龄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 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 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5年。
如果一起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其中一人是城镇居民,一人是农村居民,又该如何确定死 亡赔偿金的数额呢?
对于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 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就丧失了生活费来源。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 费的赔偿数额呢?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数额也会因为其年龄以及有无劳动能力的不同,会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计 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 消费支出x 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 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