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令人尊敬的十种律师类型
律师是高尚而神圣的职业。堂堂的仪表、文雅的举止、脱俗的谈吐往往令人肃然起敬。若要求律师千篇一律的风格模式或同一标准,的确不太实际。但现实中的一些律师类型及表现实不敢恭维,列举如下十种:
一、唯我独尊坐收渔利型。该类型依仗权势、地势或“照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一般不直接办案。大多通过转办、代办或“协办”的方式将案件交他人承办,平时没有繁重的业务,没有通宵达旦的工作。不仅游手好闲、坐享其成、逍遥自在,还少不了指指点点;
二、衣冠楚楚正人君子型。该类型西装革履、油头粉面或道貌岸然,活动范围较广,业务能力一般。人前处处显示富贵,人后习惯于沾花惹草。办案常常偷工减料,不是没有答辩状就是少了代理词,业务上敷衍了事,结果差强人意;
三、不思进取贪图享乐型。该类型以交酒肉朋友、坐豪华车、住星级酒店为荣,迷恋或向往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对业务无所适从,工作面前畏首畏尾,困难面前一筹莫展,问题面前退避三舍,办案中忧心忡忡,结束不如意就怨天尤人;
四、人云亦云愚昧无知型。该类型表现为装模作样与世无争,业务中吞吞吐吐、吱吱唔唔甚至张口结舌,工作问题犹豫不决,办案业务靠现学现卖,小成绩面前也会沾沾自喜,洋洋得意甚至摇头晃脑;
五、见钱眼开唯利是图型。该类型信口开河、狮子大张口,收取费用毫无边际,甚至案外收费不放过蝇头不利,只认钱不认人,工作能力平平,表现却趾高气扬,时常设定一些子虚乌有的情节或左门旁道迫使当事人就范;
六、气势汹汹强词夺理型。该类型不会平心静气的工作,喜欢咬文嚼字,其不懂法律的精髓和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或狂妄自大或好大喜功,外在表现多为横冲直撞和喧宾夺主,少了必要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技巧;
七、卑躬屈膝寄人篱下型。该类型表现为背靠大树好乘凉,轻业务、重关系,有用者屁股后面紧跟,无利者不屑一顾,有时张皇失措、战战兢兢,习惯于嗟来之食。以坐地分脏为生,有时也少不了油腔滑调;
八、大吹大擂言过其实型。该类型表现为,过份虚荣而自我吹虚、大肆炫耀,加大水份甚至无中生有,称与上层亲密或与知名人士世交,夸大业务能力,夸耀业务收入,感觉自命不凡,实为自不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