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提醒: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
(2)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3)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4)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3、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而导致的离婚,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施暴者作为明显过错方,长期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得到该得的后续治疗费、补偿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相关合理费用,在财产分配时实现对方(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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