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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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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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提醒: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393人看过

2018提醒: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

(2)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3)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4)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3、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有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而导致的离婚,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施暴者作为明显过错方,长期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得到该得的后续治疗费、补偿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各项相关合理费用,在财产分配时实现对方(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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