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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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的限制有哪些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2月10日|分类:离婚 |417人看过

军人离婚的限制有哪些

  关于军人离婚的限制情况,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些内容: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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