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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补民律师
执业资质:1620919**********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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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5日|分类:离婚 |576人看过
离婚案件的法院诉讼费如何计算
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目的规定执行。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第一目的规定如下: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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