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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如何收取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5日|分类:合同审查 |472人看过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如何收取

  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收费标准如下: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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