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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补民律师
执业资质:1620919**********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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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511人看过
编造身份博取信任
不法分子在实施“校园贷”诈骗违法活动时,主要以“同门师兄师姐”或者校友的身份,通过网络与受害人套近乎,在获得受害人的信任后,便以可以帮助其找工作或者无息贷款为由,骗取受害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利用其身份信息在网络信贷平台上进行贷款,待贷款成功后便“人间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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