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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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598人看过

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


   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项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1.只有法院有确定某人有罪行的权力。

   2.在人民法院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宣告前,不能在法律上确定任何人有罪。

   3.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都必须是依法作出的。

   实行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或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完善法制;保障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审判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侵犯;促进文明司法、民主司法;防止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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