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有什么用
人身保护令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申请,由法院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
也就是说,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调查核实后,法院将下发民事裁定书,要求被申请人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甚至会根据情况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所、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或者其他特定场所的200米范围内活动。
3、人身保护令的内容
人身保护令的实质内容
由于家暴是发生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一种行为,详细来讲就是家庭中的一方成员利用暴力亦或是威胁、羞辱等相关的对家庭成员中另外一方的身体、精神等进行侵害的一种行为,因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应单独或并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严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以及其近亲亲属进行暴力威胁;
(2)严禁被申请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来妨碍申请人以及其近亲家属的正常生活;
(3)在未得到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严禁被申请人进入申请人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4)在人身保护令有效期内,申请人同被申请人均不得私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置;
(5)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院能够要求被申请人搬离共同住所;
(6)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院能够要求被申请人接受心理方面的治疗;
(7)别的相关的保护措施。
人身保护令的附带内容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法院能够在人身保护令中附带以下内容:
(1)假使申请人不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亦或是生活难以维系的话,法院可以要求被申请人给申请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2)被申请人还必须给申请人支付一定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