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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另一方有外遇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88人看过

同居期间另一方有外遇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我和我女友相识已有五年多,当时是在大学毕业期间认识的,后来我们都参加了工作,并于去年春节举行了结婚典礼。对外别人都知道我们是夫妻,只是还没来得及办结婚登记。最近她老是上网到很晚,我意识到她与网上一网友交往茂密。我就和她吵,她现一生气就到她同事处住,最近听说她和一男子在一起,上下班都是男子接送,可能在一起同居。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太大,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回复:你们之间系同居关系,不能要求损害赔偿,因为损害赔偿是针对夫妻关系中一方与婚外第三方同居情形,而不是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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