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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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离婚法院受理吗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8日|分类:综合咨询 |573人看过

没有结婚证离婚法院受理吗

   如果根本没有领过结婚证,那国家是不承认婚姻关系的,当然也不存在离婚;如果只是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涉及财产纠纷或孩子抚养权纠纷可以一起到法院起诉处理。

    法院当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由此可见,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全部依法受理,只是在审理中一类按事实婚姻离婚处理,一类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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