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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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0日|分类:综合咨询 |393人看过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

    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或者盲人虽然生理上出现残疾,但并不会因为身体的残疾而完全丧失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与正常人一样负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盲人或者又聋又哑人毕竟有生理缺陷,因此,对他们的处罚可以轻于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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