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 执业资质:1620919**********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十三)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2月18日|分类:综合咨询 |401人看过

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十三)

反客为主作为成语,它的意思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人不会招待客人,而反而受到客人的招待。在催款活动中,此法强调要掌握催款的主动权,通过各种方式设法控制债务人。

作为兵法,反客为主的古文解语是: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在经济生活中,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清要之处在于想办法控制或操纵债务人的公司或企业,然后顺利得到欠款。采用兼并催款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

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牵线搭桥,促成兼并。

二、签订协议,保障债权。

三、执行协议,实现债权。

以联营的方式催讨债务,或者说,债权人以债的权利作为部分或全部投资加入经济联合组织,不仅是要行的,而且是一种比较好的债权实行方式。但是也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