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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未治愈的,影响婚姻效力..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2月15日|分类:综合咨询 |412人看过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未治愈的,影响婚姻效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那么,精神疾病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呢?从司法实践看,以精神疾病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有的法院支持,有的驳回了。

有的法官认为,对哪些疾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没做出明确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包括淋病、梅毒、麻风等传染性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重型精神病和重度智力低下。

因为精神病种类不同、程度不同,一些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是可以结婚的。但女方在此情形下,可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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