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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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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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利益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7年01月21日|分类:综合咨询 |432人看过

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利益

  问:《解释(二)》在保护子女及女方合法权益等方面规定了哪些具体内容?

  答:《解释(二)》的许多内容,对此都有所体现。比如,在分割夫妻财产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妇女往往在经济上不占主导地位,对家庭财产的经营管理等介入不多,而在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及孩子等方面付出较多等因素,在财产处理时都会注重对女方权益的保护。又如,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对其应当提供的财产担保数额问题,《解释(二)》从有利于保护经济上处于弱势一方利益的原则作出了规定。另外,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我们在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多次主动与妇联等有关部门联系,就一些具体问题交换意见,以便切实有效地依法保护妇女及儿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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